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金融工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融資暢通工程升級版的工作要求,促進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先行市建設,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鞏固深化融資暢通工程成效,聚焦服務新發展格局關鍵環節,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增強金融服務適配性、普惠性、直達性和穩健性,為奮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浙中板塊提供金融支持。高質量推進金融領域數字化改革,重塑金融服務體制機制、方式流程、手段工具,提高金融服務覆蓋率和便捷性。推動融資結構優化,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取得實質性突破,全市每年新增貸款1200億元以上。加快發展科創金融、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力爭到2025年末,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綠色貸款占各項貸款比重分別超過30%和10%。提升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力爭民營經濟貸款、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項貸款增速,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構建區域金融現代治理體系,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二、主要措施
(一)構建數智化區域金融運行體系。以數字化改革為引領,以數智金融平臺為核心,用數字化的思維、方法和手段促進金融理念創新、制度創新、模式創新,探索構建“金融大腦”。推進企業融資數字化,拓展“信義貸”金融服務平臺功能,完善“浙里掌上貸”融資服務平臺及信息收集,持續推廣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和浙江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加大“貸款碼”應用,搭建銀企融資橋梁。推進企業上市服務數字化,實施企業上市“一件事”辦理改革,深化企業金融服務“鳳凰丹穴”系統應用。推進金融風險監測數字化,持續升級金融風險“天羅地網”監測防控系統,推進數字化非現場監管。積極爭取數字人民幣試點,推進數字支付應用。高水平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發展,強化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在信貸融資、保險業務、征信服務等金融領域的融合應用。(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
(二)增強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
1.加強科技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科技支行,創新投貸聯動模式,開展多樣化的科技金融服務;支持保險機構開展科技投融資、推廣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發展市場化股權投資基金,引導創業投資、私募股權、并購基金等社會資本支持高成長科技企業發展。加強科技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機構以優惠利率發放科技信貸。科技企業購買商業性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的,按年度保費的5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鼓勵國資全資或控股設立市科創投資公司,探索建立科技創新引導基金,落實專項風險補貼政策,支持早期科技創新優質企業發展。各類創投公司引進其省外、境外已投高新技術企業或項目落地我市的,給予創投公司實際投資額2%、累計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完善人才金融服務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拓展“人才貸”“人才險”等金融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金投集團)
2.推動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增量擴面。企業獲得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并按期正常償還貸款的,給予不高于上年末一年期貸款LPR利率50%的貼息補助,單個企業每種權項質押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非純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的,僅補助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獲得的貸款部分。企業購買專利保險,按年度保費的5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
(三)深化財政金融支持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
1.加大信貸支農力度。運用好政策性資金定向支持,加強山區縣金融幫扶。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大力拓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自然資源產權等抵押融資。引導金融機構向鄉鎮下沉金融服務,全面推行農戶小額普惠貸款。推廣銀行“整村授信”模式,提升農戶建檔授信覆蓋面。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業貸款進行風險補償,對利率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LPR+100個基點的農業貸款,按不超過全年農業貸款增量的數額,給予0.5%的風險補償。加大對農業“標準地”項目資金支持,對投資農業“標準地”項目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在省財政給予的補助外額外予以貸款利息和抵押、質押、信用擔保所產生的總費用的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貼息補助,省市貸款貼息補助總額不超過實際貸款的利息。(責任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
2.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保障體系。對中央和省級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地方財政承擔部分,市財政對必保品種分擔60%,選保品種分擔50%。鼓勵開展地方特色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加強氣象指數保險和價格指數保險等創新險種探索和開發,爭取實現主要農產品政策性農業保險全覆蓋。對納入市級特色農業保險品種目錄的,市財政分擔地方財政承擔保費部分的50%。對符合要求的市區政策性農信擔保業務,按參保農業經營主體實際承擔擔保費用給予不超過50%的財政補助。(責任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金華銀保監分局、市供銷社、市金投集團)
(四)高標準助力綠色低碳發展。創新發展以碳達峰、碳中和為核心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鼓勵創新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爭取和用好央行碳減排支持工具。建立市級綠色項目庫,重點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和高碳產業綠色改造項目融資需求。進一步加大對能源結構轉型、綠色建筑、綠色交通、制造業減碳脫碳等綠色產業和綠色技術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動更多金融資源流向綠色低碳領域。深化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績評價,完善相應評價結果運用。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責任單位: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
(五)有序發展產業鏈供應鏈金融。引導金融機構主動對接“雄鷹行動”培育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等制造業重點領域,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向上爭取權限下放,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建立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確保制造業貸款穩步增長。對利率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LPR+100個基點的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按不超過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量的數額,給予相關銀行0.5%獎勵,市區獎勵總金額控制在1000萬元以內。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完善核心企業及關鍵上下游配套企業清單,量身定制一攬子金融服務措施。推廣訂單、倉單、存貨、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以及票據貼現、保理、國際國內信用證等各類供應鏈金融服務。大力推動核心企業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進行確權,幫助上游小微供應商開展應收賬款融資。(責任單位: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六)全面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嚴格落實民營企業貸款“兩個一致”要求,在同等申請條件下,對不同所有制市場主體的貸款條件、貸款利率、盡職免責條件保持一致,加大民營企業貸款投放。持續推進“首貸戶拓展三年行動”,實行無貸戶名單制管理。深化“三張清單”金融服務機制,爭取授信審批權限下放,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繼續落實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于年初水平的“兩增”要求。落實好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貸款支持政策。完善無還本續貸工作機制,深化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服務。嚴格落實定價自律要求,保持新發放貸款利率在合理水平。規范企業應急周轉金的使用和管理,減輕企業轉貸壓力。持續開展“金融顧問”“百地千名行長進民企送服務”“百行進萬企”等三服務活動,推動各類金融惠企政策精準直達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的投放,對利率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LPR+100個基點的小微企業貸款,按不超過小微企業貸款增量的數額,給予相關銀行0.5%獎勵,市區獎勵總金額控制在1500萬元以內。銀行機構以不超過限定利率為“小升規”及培育企業發放新增貸款的,給予適當補助。(責任單位: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七)優化融資擔保體系。
1.深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體系改革。構建以市級擔保機構為核心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積極爭取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省擔保集團注資入股,2021年底前市級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增加至5億元,2022年底前注冊資本金不少于6億元。完善“雙保”應急融資支持等銀擔合作機制,探索創新批量化業務模式,擴大融資擔保服務覆蓋面,到2023年底,全市擔保機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放大倍數不低于5倍。(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市金投集團)
2.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服務功能。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和保費補貼等配套機制。將融資擔保代償率容忍度放寬至5%,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年化擔保費率不高于1%的,按當年擔保業務余額的0.5%給予風險補償。對科技型企業單列擔保額度,專項用于對科技型企業貸款、發債的增信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金投集團)
(八)深入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精準把握資本市場注冊制改革機遇,加快推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尖峰行動”,不斷壯大資本市場“金華板塊”,到2025年全市上市公司數量較2020年翻番,上市公司質量穩步提升,融資能力不斷增強,各類風險有效化解。實施企業上市“一件事”辦理改革,搭建企業上市“一件事”集成辦理數字平臺。制定“尖峰行動”升級版政策,在加強股改培育、推動上市掛牌、支持直接融資、推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優化發展環境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企業股改、上市掛牌、并購重組、再融資資金投資、發行可轉債、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等給予財政獎補。(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九)支持企業多渠道融資。加大對民營企業、制造業、科創、綠色等重點領域的發債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發行綠色債、碳中和債、鄉村振興票據、雙創債務融資工具等各類創新債券品種,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公益性項目申請地方政府債券。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民企發債增信擔保和盡職免責機制。積極參與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實施,通過信用風險緩釋憑證、擔保增信等模式支持民企發債。持續推進保險資金以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形式參與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投資基金創建等領域。用好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支持企業境外低成本融資。著力提升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組織服務能力,疏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毛細血管”。對年度監管評級優秀、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給予適當補助。(責任單位: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十)加快推進保險參與社會治理改革。完善政保合作機制,促使保險更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社會治理現代化、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大科技保險服務和產品創新,繼續推進新材料、首臺(套)技術裝備保險,探索建立市級“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險補貼機制。結合金華外貿大市地位,鼓勵保險公司積極探索外貿保險。擴大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覆蓋面,規范保險機構運用“保險+服務+科技”模式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理,確保全市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全覆蓋。進一步推動建設工程綜合保險擴面提質增效,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持續擴大大病醫保覆蓋面,加快推進醫保個賬購買商業健康保險試點工作,支持保險公司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完善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運行機制,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和貸款通道,鼓勵保險機構參與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對保險費率不超過3%的,給予保險費30%的補助。(責任單位:金華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一)深化自貿區金融改革。加快中國(浙江)自貿區金義片區建設,推動自貿區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改革,打造自貿區金融服務示范基地。推廣跨境區塊鏈融資、出口信保保單融資。創新開放經濟金融服務,深化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臺創新應用,建設聯接海關、稅務、外匯管理、商業銀行等部門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打造一流的企業信息中心、貿易數據中心、咨訊中心和集成服務中心。持續探索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和人民幣跨境結算,鼓勵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使用人民幣結算,探索建立金華中非跨境人民幣結算區域中心。支持離岸貿易、跨境電商、市場采購等貿易新業態的跨境支出,探索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便利化試點,有序推動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試點、銀行“系統直連”模式跨境電商外匯結算試點、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逐步把金義片區建設成為鏈接國內大循環和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平臺。(責任單位: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金華海關、市稅務局、市商務局、市自貿辦、有關縣〔市、區〕政府)
(十二)全力防范化解區域金融風險。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會商研判、防范化解和幫扶處置長效機制,加強跨部門協作,扎牢扎密“天羅地網”。動態管理民營企業發債需求、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風險紓解、重點企業“兩鏈”風險管控“三張清單”,重點防控企業流動性風險。指導銀行機構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強化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風險防控,壓實所在縣(市、區)政府風險處置屬地責任,全市銀行不良貸款率控制在1.5%以內。進一步加強屬地私募基金監管,穩妥化解存量風險,提升行業規范發展水平。持續做好網絡借貸風險后續處置。貫徹落實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依法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非法金融等違法違規活動,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有力維護區域金融安全穩定。(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體系。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融資暢通工程推進機制,強化市縣聯動、部門間協作、政金企協同。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清單,落實屬地責任、管理責任和主體責任。
(二)加大政策支持。充分用好中央、省、市有關貨幣、稅收、財政等支持政策,強化金融政策與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協同聯動。各縣(市、區)政府要落實配套支持措施,并在空間保障和政策、要素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三)強化評價激勵。開展融資暢通工程實施情況綜合評價、考核和督查,激勵先進,總結推廣最佳實踐;對落實不力的,依法依規采取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等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本意見涉及的扶持政策由市級相關主管部門牽頭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有關財政資金獎補政策適用于金華市區,政策所需資金,除明確規定由市財政承擔外,按現有財政體制分擔。農業貸款、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小微企業貸款的財政獎補,按“不重復”原則兌現。本意見實施前已申報的制造業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獎補,按《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助推工業經濟穩步發展的意見》(金政辦發〔2019〕35號)執行。同一項目在低等次已作獎勵的,晉升到高等次時,只獎勵差額部分。各縣(市)參照執行。
本意見自9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有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金華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