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問答(二)
1.港澳臺居民及外籍人士等可以參加我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嗎?
答: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以及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以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
2.江蘇省汽車置換更新活動時間和補貼申請時間?
答:活動時間自2024年7月25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新車發票開具時間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車注冊登記時間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補貼申請提交時間至2025年1月12日24時,逾期不再受理新的補貼申請。需更改補正申請資料的,于2025年1月20日24時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視為放棄申請。
3.江蘇省汽車置換更新活動有無資金限額?
答:無資金限額。
4.江蘇牌照舊車交易至外省申請補貼有什么要求?
答:7月25日至12月31日間江蘇牌照舊車交易至外省且完成轉讓登記,并在江蘇省內購買新車的,可以申請置換更新補貼。
5.未達到國家報廢更新政策相關要求的報廢汽車是否可以參加置換更新活動?
答:個人消費者按要求報廢個人名下非營運乘用車,并在江蘇省內購買新車的,可以按《江蘇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操作指南》相關標準申請補貼。
報廢車輛注冊登記時間需符合下列條件:①2011年7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燃料種類為汽油的燃油乘用車;②2013年7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③2018年5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
報廢車輛需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由江蘇省內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含交車日期)、《機動車注銷證明》需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
新購車輛需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于或等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且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新車發票需在江蘇省內開具,且開具日期為7月25日至12月31日間,不限制新車注冊登記地。新車注冊登記時間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
6.報廢汽車申請置換更新補貼需提供哪些資料?
答:
(一)申請人本人姓名和有效證件照片。
(二)申請人本人擁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
(三)申請人本人持有的一類銀行儲蓄卡卡號及開戶行信息。
(四)新車發票開具地和新車銷售企業名稱。
(五)《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六)購買新車時獲取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及新車《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相關頁面照片。
7.申請補貼的舊車車主和新車車主必須是同一個人嗎?
答:是的。所轉讓(報廢)車輛、新購車輛登記證書上機動車所有人、補貼申請人及銀行賬戶戶名均為同一個人。
8.審核和補貼發放流程及截止時間?
答:本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審核由申請人新車發票開具地所在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初審,市商務局負責復審。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熱線電話可登錄江蘇省2024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平臺查詢。完成審核材料復審和專項核查后,將按相關標準發放補貼至申請人填寫的銀行賬戶中,補貼資金將于2025年2月10日前分批次發放完畢。
2024年江蘇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