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自貿辦、江蘇海事局、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南京海關、連云港海事局、南京海事法院聯合印發《關于深化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運物流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推出22項制度型開放和首創性、集成式創新舉措。
國家批復設立江蘇自貿試驗區以來,江蘇海事局已出臺服務自貿試驗區建設十大舉措和支持航運創新發展20項政策舉措,推動“自貿+航運”雙向賦能。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對接自貿試驗區重點產業和航運企業需求,累計在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20項改革創新舉措,其中2項在全國復制推廣、3項在全省復制推廣。
此次聯合出臺的22項舉措,涉及海事18項,聚焦加強海運物流制度創新、加快改革成果推廣實施、推進海事政務服務便利化改革、深化長三角聯動合作等四個方面,更加注重和體現海運物流領域試點探索的首創性、改革創新的集成度,將有效發揮自貿試驗區示范引領作用,為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運江蘇”提供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