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操作指南(修訂版)
為進一步拓展我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范圍,優化補貼申請流程,便利消費者參與汽車置換更新活動,加力推進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江蘇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操作指南》修訂如下:
一、活動時限
2024年7月25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補貼范圍
活動期間,個人消費者轉讓(報廢)本人名下乘用車,并購買未登記注冊過的新能源車或燃油車,根據新車價格分檔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賣舊置換為個人名下乘用車所有權發生轉移,取得有效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開票日期和車輛轉讓日期需在3月7日至12月31日間,補貼申請人名下舊車登記時間需在7月25日前。3月7日至12月31日間江蘇牌照舊車交易至外省且完成轉讓登記,并在江蘇省內購買新車的,可以申請置換更新補貼。
報廢置換為個人消費者在江蘇省內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報廢個人名下乘用車,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間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含交車日期)和《機動車注銷證明》。補貼申請人名下報廢車輛登記時間需在7月25日前。報廢車輛注冊登記時間需符合下列條件:①2011年7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燃料種類為汽油的燃油乘用車;②2013年7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③2018年5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
新購車輛需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于或等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且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新車發票需在江蘇省內開具,且開具日期為7月25日至12月31日間,不限制新車注冊登記地。新車注冊登記時間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
三、補貼標準
新車含稅價格為5萬元(含)至15萬元的,燃油車每輛補貼6000元,新能源車每輛補貼9000元;15萬元(含)至25萬元的,燃油車每輛補貼10000元,新能源車每輛補貼13000元;25萬元(含)以上的,燃油車每輛補貼15000元,新能源車每輛補貼18000元。
四、補貼申請流程
(一)申請提交
申請人在完成車輛轉讓登記、注冊登記、上牌等全部流程,并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后,由個人用戶發起,通過微信掃描二維碼或登錄“蘇服辦”APP搜索汽車置換更新應用,在線填報申請信息和上傳申報資料。
補貼申請提交時間至2025年1月12日24時,逾期不再受理新的補貼申請。需更改補正申請資料的,于2025年1月20日24時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視為放棄申請。
(二)資料審核
受理后通過申報系統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信息進行初審。如信息填報準確、資料齊全則初審通過,否則初審不通過。申請人將收到短信提示,允許申請人重新修改和補正申請材料,請申請人對申請狀態保持關注。
(三)補貼發放
完成申報材料復審、專項核查后,將按相關標準發放補貼至申請人填寫的銀行賬戶中,補貼將在2025年2月10日前分批次發放完畢。
五、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照片。
(二)申請人本人擁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
(三)申請人本人持有的一類銀行儲蓄卡卡號及開戶行信息。
(四)賣舊置換需提供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及該車《機動車登記證書》相關頁面照片。
(五)報廢置換需提供《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機動車登記證書》相關頁面照片。
(六)購買新車時獲取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及新車《機動車登記證書》相關頁面照片。
六、注意事項
(一)同一輛新車不能同時享受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我省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活動期間,每名補貼申請人只能享受一次置換更新補貼。
(二)所轉讓(報廢)車輛、新購車輛登記證書上機動車所有人、補貼申請人及銀行賬戶戶名均為同一個人。
(三)注意在車輛轉讓(報廢)后及時拍照留存《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相關頁面照片,以免影響后續補貼申領。
(四)江蘇省內近兩年信用良好、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汽車經銷企業均可向所在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報名參加汽車置換更新活動,省商務廳將在門戶網站動態更新參與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名單。
(五)申請人須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獲得補貼資金;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六)本指南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會同省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如果國家對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有明確標準,江蘇省將按照國家有關部委工作指引執行。
2024年江蘇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