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企業在境外投資時經常遇到涉稅難題,稅務部門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提供稅收套餐服務,幫助企業解決難題,幫助企業走的更遠、更穩。
案例:
L集團是國內目前規模最大的電子式電能表生產廠商,于2015年1月及2016年5月共出資107.6萬歐元收購了立陶宛某公司股權,使之成為L集團的境外參股子公司。在2016年8月,該公司向稅務部門提出了境外所得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咨詢申請。經稅務人員輔導,企業得知立陶宛所得稅稅率為15%,對持股10%以上并且連續時間超12個月的外國公司分紅免征紅利所得稅,該企業符合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境外所得可以享受稅收饒讓優惠措施。在稅務機關的輔導下,企業最終享受優惠政策,少繳了將近100多萬元的稅款。
為加強對“一帶一路”為代表的走出去企業的服務力度,支持國家走出去戰略,稅務部門并不僅局限于解答企業提出的問題,還為企業境外經營提供稅收套餐服務。稅務人員認真查閱了立陶宛的基本稅制,學習了立陶宛ELGAMA可能適用的相關稅種、政策等規定,分析了L集團在跨境投資、利潤分配等事項中可能遇到的稅收問題。通過政策輔導服務,幫助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理清了走出去企業可能遇到的稅收問題,為避免雙重征稅和其他涉稅風險打下基礎,增強了企業走出去的信心。隨后,L集團加大了對立陶宛公司的投資,目前持股比率已上升至66.7%,擴大了集團在歐盟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