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對外投資的增長,投資活動范圍不斷擴大,各類涉稅分歧和爭議也不斷增加,稅務總局根據形勢變化和企業遇到的新情況繼續談簽、修訂稅收協定,積極幫助納稅人解決涉稅爭議,為走出去納稅人和“一帶一路”重大項目有效降低稅收成本。
案例:
F公司在海外投資過程中,發現在當地匯出利息要繳納的一種匯預提所得稅和之前了解到的稅法不一樣,當時第一時間就想到了聯系國內的稅務局。經中國稅務部門和對方共同努力,在雙邊稅收協定上又簽訂了補充條款,根據這個條款,為該公司累計減免稅款3400萬元。一方面把降低了企業的境外融資成本降低了,另一方面也給企業對外投資堅定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