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抗擊疫情對經濟影響,新加坡出臺一系列稅收措施來刺激經濟發展。
一、企業所得稅
(一)支持投資:加速或提高稅收折舊準備金
對于2021年以前(即財務年度2020年)購買廠房和機器設備產生的資本性支出的納稅人,可以選擇在2年內加速折舊投資成本。
(二)采取措施增加業務現金流量:降低稅率
2020年度,企業可獲得應納稅額的25%的企業所得稅退稅,但是最高不超過$ 15,000。
(三)提高企業現金流量的措施:增加損失補償準備金
根據2020年的結轉減免計劃,符合條件的扣除額可結轉以前的3個納稅年度(替代原來的1個納稅年度),符合條件的扣除額上限為100000新加坡元,且該扣除額收到一定條件的限制。
(四)支付工資補助
政府將按照4月份工資的75%為每名在職工人提供工資補助(補助限額為$ 4,600)。在后續滿足條件的月份中,工資補貼水平將按照以下行業進行劃分:
航空,住宿和旅游行業的工資補助為75%;
餐飲服務行業的工資補助為50%;
其他行業的工資補助為25%。
合格的工會會員將獲得一次性最高300新加坡元的救濟補助。
二、物業稅
(一)2020年2月18日退稅政策
2020財務年度,對特許經營酒店和服務式公寓的住宿、功能室場所以及規定的會議和展覽場所提供30%的物業稅退稅;
國際郵輪和區域渡輪碼頭將獲得15%的物業稅退稅;
綜合度假村將獲得10%的物業稅退稅;
對樟宜機場提供15%的物業稅退稅;
對于符合條件的商業物業(例如國際機場和旅游景點),可獲得15%的物業退稅,非住宅物業退稅覆蓋面最高可達100%。
向由NEA管理的小販中心和市場的攤販提供一個月的租金減免。其他政府機構,如住房和發展委員會(HDB)將向其商業租戶提供半個月的租金減免。
(二)2020年3月27日提高退稅率
2020年3月27日,政府發布公告提高2020年的房產稅退稅額(該政策取代了第一波房產稅退稅政策)。 該政策規定:
對符合條件的商業物業(例如酒店,服務式公寓,旅游景點,商店和飯店)的房產稅退稅率從15%或30%提高到100%;
綜合度假村的房產稅退稅率從10%提高到60%;
所有其他非住宅物業將獲得另外的30%物業稅退稅
三、其他政策
(一)支持投資:提供貸款或擔保計劃
企業融資計劃的營運資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從30萬新元提高到60萬新元,且政府對這些貸款的風險分擔比例從目前的50%提高到80%(注:該計劃涵蓋從金融機構借款的中小企業)。作為第二輪措施的一部分,新加坡政府將這一比例提高到90%。
對于旅游業企業,政府還計劃與參與的金融機構合作,推出為期一年的臨時過渡性貸款計劃,貸款額度最高可達100萬新元,利率上限為5%。政府將承擔80%的貸款風險,在增加流動資金貸款的基礎上提供更多的現金流。
(二)支持就業
通過2020年“適應和增長計劃”提供政策支持,雇主能夠留住員工并提高員工技能,該政策針對旅游業、航空業、零售業和食品服務業,將更新技能的資助期限從原先的三個月延長至最長六個月
(三)提高福利待遇:家庭現金補助
為因Covid-19失業的中低收入新加坡人提供每月800新加坡元的現金補助,為期3個月。
(四)提高福利待遇:個體戶補助
加強自營職業援助計劃。對符合條件的個體戶在2020年5月、7月和10月獲得三個季度的現金補助,每個季度3000新加坡元。為幫助更多的個體戶,符合這一政策的個體戶年收入標準從1.3萬新加坡元提高到2.1萬新加坡元。
對參加培訓的個體經營者,培訓津貼提高10元/小時。
(五)提高“關愛與支持”項目補助。
對“關愛和支持”項目下的21歲以上的所有新加坡人提供三倍補助,分別為$ 300,$ 600和$ 900。
對有至少1個21歲以下孩子的父母提供額外的$ 300的補助;
對50歲以上的新加坡人提供額外的100新加坡元的補助。;
對住宅房間數為1或2個以內的新加坡人于2020年提供$ 300的雜貨券補助,于2021年提供$ 100的雜貨券補助;
對政府提供的學生貸款暫停還款本息費用,暫停其為一年。
暫停支付抵押的逾期付款費用。
(六)遞延非工資業務成本
對于符合條件的政府機構下的商業租戶可減免2個月租金;
對于政府機構下所有其他非住宅租戶減免0.5個月租金;3月26日政府發布的公告中,該項作為第二輪改革的一部分,將這一減免數額增加到一個月。
(七)對特定行業的支持
航空行業:為企業提供“工作支持計劃”:減免支付75%的工資,單人每月工資支付上限為4,600新加坡元。該計劃為航空行業提供3.5億新加坡元的支持,可減輕行業成本。
旅游行業:為企業提供“工作支持計劃”:減免支付75%的工資,單人每月工資支付上限為4,600新加坡元。該計劃為旅游行業提供9000萬新加坡元的支持,以減輕行業成本。
食品和服務業:為企業提供“工作支持計劃”:減免支付50%的工資,單人每月工資支付上限為4,600新加坡元。
陸路運輸行業:為該行業納稅人提供每輛車300新加坡元的特別減免基金,以及免征為期1年的過路費和6個月的停車費。
藝術與文化行業:提供5500萬新加坡元的支持計劃,以保障工作和保持能力。
(八)其他免稅政策
2020年4月,豁免征收每月的外國工人稅,以減輕雇主的人工成本。
2020年4月,從已征稅款中向每位持有工作許可證或S通行證的外國工人退還750新加坡元。
2020年2月18日,財政部長向議會提交了2020年預算。預算案的主要稅務建議概述如下:
一、直接稅
(一)企業所得稅
為幫助公司的現金流,將在2020財務年度給予應納稅額的25%的企業所得稅退稅,上限為15,000新元。
為支持新加坡雇員的工資增長,政府將加強工資信貸計劃:2019年和2020年度,將合規工資的每月工資上限從4,000新元提高到5,000新元。同時,2019年和2020年,政府會將雇員工資中共同出資的比例將分別增加5%至20%和15%。
在2021年因購置廠房和機器設備而產生資本性支出的納稅人可選擇在2年內申請加速資產折舊:2020年為75%,2022年為25%(視情況而定),該選擇權一經選擇不可變更;
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納稅人在2021年及之前發生符合條件的廠房修繕和設備更新及與此相關的費用支出時,可選擇在一個財務年度內進行扣除,該選擇權一經選擇不可變更;
為了簡化《所得稅法》第19條下的資本津貼要求,企業可按照簡化附表6中的規定計算2022財務年度及之后購置的工廠和機器的使用壽命。
(二)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調解員和非居民仲裁員的預扣稅款豁免期將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非居民公眾演藝人員的個人所得稅按照10%的優惠預扣稅率進行繳納,該政策將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此后,該政策失效。
二、間接稅
(一)商品及服務稅(GST)
2018年宣布的消費稅稅率上調2%至9%不會在2021年生效,即2021年的消費稅稅率將保持在7%不變。
(二)車輛稅項變動
自2021年1月1日起,對注冊的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汽油電動汽車,電動輕型貨車和電動客車所適用的道路稅重新進行修訂。
對于從2020年4月1日起,對電動摩托車所適用的道路稅重新進行修訂。
2020年3月27日,新加坡針對COVID-19公告新增的稅收措施
以下報告來自IBFD首席助理Karen Lim:
2020年3月26日,針對日益惡化的COVID-19流行病,(新加坡)財政部長在議會上提交了2020年的補充預算報告。在此之前,財政部長已于2020年2月18日提交了2020年預算報告(見新加坡2020年2月18日新聞)。
為減輕COVID-19的經濟影響,在2020年補充預算報告中宣布的附加稅收措施總結如下:
2020年4月、5月和6月應付的企業所得稅將分別自動延期3個月至2020年7月、8月和9月繳納。
個體工商戶于2020年5月、6月及7月應付的個人所得稅,將分別自動延期3個月至2020年8月、9月及10月繳納。
上述兩條措施是對2020年預算中宣布的稅收措施的補充。
為減輕COVID-19影響,2020年預算報告中宣布的稅收措施如下:
2020財務年度,企業可獲得應納稅額的25%的企業所得稅退稅,但是最高不超過15,000新加坡元;
將免息分期付款自動延長2個月,以在公司財政年度結束后3個月內(視條件而定)支付對應的應課稅收入(ECI)所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提高結轉減免政策:企業2020財務年度的未使用的資本津貼和貿易損失可結轉至2020年年度之前的3個年度(替代原來政策中的1個納稅年度,即可向2019年度、2018年度和2017年度將結轉),結轉上限為100000新加坡元,并視情況而定;
在2021年因購置廠房和機器設備而產生資本性支出的納稅人可選擇在2年內申請加速資產折舊:2020年為75%,2022年為25%(視情況而定),該選擇權一經選擇不可變更;
納稅人在2021年及之前發生符合條件的廠房修繕和設備更新及與此相關的費用支出時,可選擇在一個財務年度內進行扣除(視情況而定),該選擇權一經選擇不可變更;
2021年商品及服務稅稅率將保持7%不變。
(來源:IBFD荷蘭國際財稅文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