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4日,羅馬尼亞總統約翰尼斯宣布羅馬尼亞于3月16日起進入“緊急狀態”。在3月16日羅馬尼亞進入“緊急狀態”的當日,財政部就宣布了一系列應對措施,旨在緩解COVID-19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并通過《政府緊急條例》付諸實施。
一、4月16日發布的稅收修正案
2020年4月16日,羅馬尼亞政府緊急頒布了48號條例,發布了一系列稅收修正案,旨在緩解COVID-19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具體措施如下:
在緊急狀態下,雇主給具有重要職能的雇員(由雇主確定)發放的用于在工作場所預防性隔離的實物福利,無需繳納稅款。
緊急狀態下,部分特殊類型的經營活動應納稅的納稅人,在停止經營活動期間不納稅。
增值稅退稅將在緊急狀態期間及之后的30天內進行后續的稅務審核,但有一些例外情況將根據風險分析確定后續審核。
緊急狀態期間及此后30天暫緩征收進口增值稅的商品清單已發布,其中包括用于預防、限制和處理COVID-19的藥品、防護設備、用于生產口罩的設備、用于生產消毒劑的設備、乙醇的設備和其他醫療設備。
失業收入和在緊急狀態下學校關閉期間父母為兒童提供監督的收入將由公共預算支付,該部分收入將不再不享受建筑行業、信息技術、殘疾人和研究與開發的稅收優惠。
小微企業可以直接向公共機構提供捐贈而無需注冊。小微企業可在季度稅款中扣除最高扣除比例為20%的捐贈支出。捐贈支出可以在連續28個季度中結轉扣除。
將COVID-19疫情導致的緊急狀態延長了1個月,從2020年4月16日延長至2020年5月16日。
二、稅收折扣優惠
2020年3月26日,羅馬尼亞財政部宣布,應納2020年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在疫情期間如期納稅,即在2020年4月25日之前(會計年度為非日歷年度的納稅人在法律規定的最后納稅期限之前)繳納稅款的,可以按繳納的季度企業所得稅的一定比例的享受折扣優惠:大型納稅人為5%;中小型納稅人為10%。實行簡易納稅繳納“小微企業稅”(micro-enterprise tax)的小微企業,在2020年4月25日之前繳納稅款的,也按10%享受折扣優惠。
三、延遲申報、簡化退稅、免征利息罰款等措施
2020年3月16日,財政部宣布了一系列措施,以在COVID-19疫情期間支持企業發展。具體稅收措施如下:
延期所得稅申報,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的截止日期從2020年3月25日推遲到2020年4月25日。
所有增值稅退稅都將在3月內退還完畢。
4月1日起實施新的增值稅退稅機制,以簡化程序,加快退稅進度。
在緊急狀態期間和之后的30天內,將不進行稅務審計,但可以遠程進行的審計和有逃稅證據的除外。
2020年3月21日,羅馬尼亞發布的第29號《政府緊急條例》,具體稅收措施如下:
在“緊急狀態”期間及結束后的30天之內未如期納稅的將不會加征利息和罰款;
允許按季預繳公司所得稅的納稅人,暫時按2020年的實際盈利情況,代替法定的按經消費物價指數調整的上一年度應稅所得,來計算預繳公司所得稅。
四、對進口疫情防控產品暫緩征收增值稅
2020年3月26日,政府批準了一項措施,規定在新冠疫情“緊急狀態”(state of emergency)期間及之后的30天內,對進口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盒、防護設備和消毒劑、醫療設備以及治療感染病毒者的藥品暫緩征收增值稅。
五、推遲房地產稅和運輸工具稅的繳納截止日期
2020年3月13日,財政部在新聞稿中宣布,針對建筑物、土地和運輸工具稅的2020年首個繳納截止日期由2020年3月31日推遲至6月30日。
(來源:IBFD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