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議會通過了各種增值稅、消費稅和個人所得稅措施,以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一、貨勞稅
二、增值稅留抵退稅
從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該法規定了增值稅留抵退稅的特殊制度。稅務機關將在短于增值稅法規定的時間內退還多余的進項增值稅。特別是,稅務機關將在提交增值稅申報表后的30天內將已確認的超額進項增值稅退還給納稅人。
三、消費稅
鑒于對消毒劑的需求增加以及變性酒精的短缺,可以用非變性酒精制成消毒劑,這將免除消費稅。消毒劑制造商能購買酒精飲料必須獲得SRS( State Revenue Service國家稅務局)許可證。
為了在不大幅度提高所需消費稅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消毒劑的產量,持有批準的倉庫管理員許可證的酒精生產商有資格從SRS中獲得最高90%的一般消費稅安全削減。酒精生產商必須在開始酒精生產前一個工作日通知SRS。
消毒劑制造商作為臨時注冊的收貨人,可以根據SRS許可從另一成員國進口或接收用于購買含酒精的飲料,可以降低100%的消費稅。
四、預繳個人所得稅
取得業務收入的個人將不需要在2020年預繳個人所得稅。這適用于2020年1月1日以后的預繳稅款。但是,仍可以自愿預繳。
五、房地產稅
2020年,地方當局有權設定與《不動產稅法》所規定的不同的房地產納稅期限。
六、遞延納稅申報和繳納
1.要求提交年度財務報表(和合并年度財務報表)的人員將有權將提交推遲到以后的日期。
2.受COVID-19危機影響的行業中的納稅人可以申請延長繳稅期限。為了申請延期,納稅人申請延期,應當在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或者依法納稅之日起兩個月內,向稅務機關提出合理的申請。自稅務機關可以允許分期繳納或者自申請之日起3年內緩繳稅款。稅務機關根據延期繳納辦法,不計算逾期繳納稅款的利息。
(來源:IBFD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