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冠肺炎肆虐全球,給人類的生命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造成嚴重沖擊。盧森堡升級防疫措施的同時,也紛紛推出力度較大的稅收支持法案。
一、延長申報期限的法案
盧森堡政府已發布法案,以確認延長各種申請截止日期的方法如下。
直接稅
個人方面,所得稅、市政商業稅、凈資產稅的申報截止日期從2020年3月31日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而企業方面,所得稅、市政商業稅、凈值稅的申報截止日期從2020年5月31日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當前稅務機關可以批準延長申報期限至6月30日,但今年稅務機關可能會將2019年納稅申報表的申報期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這些延期已于2020年3月17日由稅務當局在簡報中宣布。
此外,要求對已婚納稅人單獨征稅的截止日期從2020年3月31日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自2018年以來,已婚納稅人有可能選擇單獨征稅。若希望選擇聯合征稅,則適用同樣的延期。
最后,從歐盟和歐洲經濟共同體成員國設立的支付機構中獲得利息的居民納稅人,若申請享受20%的統一稅率,其最后期限也將從2020年3月31日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稅務糾紛
對稅務評估的異議通常必須在三個月內提交。建議將這一期間延長到2020年6月30日。這項延長也適用于針對其他決定的上訴。
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一般為5年。但是,該法案規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所有稅收訴求,將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同樣的延期也適用于尋求與稅收、關稅、其他政策,以及與雙邊、多邊稅務協定有關的稅收訴求。
稅收優惠和擔保
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直接稅優惠期限和擔保期限將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法案中包括的其他特權擴展如下:
抵押貸款的賣方和放款人計劃,以及注冊債權人的一般特權的期限將從45天延長至90天;
共同繼承人或共同股份的注冊期限將從60天延長至120天。
上述措施已包含在2020年4月7日提交議會的第7555號法案中。
延長發布年度和合并賬目的截止日期
將向外發布年度或合并賬目信息的截止日期從2020年7月31日延長至2020年10月31日。
該擴展包含在2020年3月27日提交議會的第7541號法案中。
二、延遲申報、延期納稅等
2019年3月17日,直接稅管理局宣布了以下稅收措施,以減輕COVID-19疫情對公司的影響。
延遲申報
公司所得稅申報表的提交截止日期將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提交截止日期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預繳稅款
取消2020年(公司)所得稅和市政商業稅的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預繳稅款;
延期納稅
將2020年2月29日之后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市政營業稅和凈值稅的繳納期限延長四個月,且不需繳納滯納利息。
三、增值稅和社會保障
2020年3月23日,政府網站上發布了更多的緊急稅收措施,以減輕COVID-19疫情的影響。 相關增值稅和社會保障措施如下:
1、逾期未交增值稅申報表的,將不予處罰;
2、低于10,000歐元的進項增值稅抵免額自2020年3月16日起將立即退還;
3、從4月1日起,將不對雇主延遲繳納雇主社會保險金征收任何利息和罰款;
4、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采取收繳和扣押措施;
5、該社會保障措施也將適用于2020年3月14日存在的債務。
更多詳細信息將于發生時報告。
四、延期繳納增值稅申請
2020年4月7日,稅務機關決定符合條件納稅人可申請延期繳納增值稅。 延期申請適用于需繳納增值稅的個人和公司,以及所有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但具有增值稅標識號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
1、由于COVID-19危機,納稅人面臨財務困難;
2、納稅人希望從政府發布的應對COVID-19疫情的財政措施中受益。
相關申請必須通過MyGuichet.lu在線提交。
(來源:IBFD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