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格拉金礦位于巴布亞新幾內亞(以下簡稱:巴新)西部城市芒特哈根(Mount Hagen)鎮以西約 130公里,位于首都莫爾茲比港西北 600 公里,是一個世界級淺成熱液型金礦,保有資源儲量較大,生產設施齊全,技術成熟,年產黃金約15~16噸,盈利狀況良好。2015年,中國企業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全資子公司(“金山香港”)以現金出資 2.98 億美元(約合8.27億基納),收購巴理克澳大利亞公司持有的巴理克(新幾內亞)有限公司 50%股權。
波格拉金礦是中國企業在巴布亞新幾內亞第二大投資,目前通過波格拉聯合經營體運營。巴里克(新幾內亞)有限公司(BNL)持有波格拉聯合經營體 95%的權益,另外 5%權益由恩加礦產資源有限公司(Mineral Resources Enga Limited)持有。2019年,波格拉金礦在紫金礦業旗下十大金礦中排名第一,貢獻礦產金權益產量8.83噸,約占公司礦產金總量的兩成。
BNL對波格拉金礦的采礦權原于2019年8月到期。根據巴新國家法院此前判決,波格拉金礦仍可以繼續生產,直到巴新政府作出采礦權延期的決策時為止。但2020年4月,巴新政府以該金礦引發了負面的社會、環境和經濟效應為由,決定不批準波格拉采礦權延期申請,并表示將組成國家談判團隊,就后續事宜進行協商。
紫金礦業當時公告稱,巴新政府做出不授予波格拉金礦采礦權延期的決定,沒有經過正當程序及違反了巴新政府對BNL的法律義務,且礦山所在區域的絕大多數民眾和土地主支持采礦權證延期。
隨后,BNL向巴新國家法院提請復審。波格拉金礦被迫停產。當月,紫金礦業和巴里克公司向巴新總理詹姆斯·馬拉佩(James Marape)遞交了糾紛通知。該通知稱,巴新政府拒絕延長波格拉金礦許可證違反了巴新和澳大利亞之間的雙邊投資條約,也違反了管理外國投資的國際法。
據澳大利亞礦業網(MINING.COM)8月28日報道,巴里克公司于2020年5月透露,公司向當地土地主額外提供了波格拉金礦15%的股份,以試圖打破與巴新政府在該礦續存問題上的僵局。但隨后巴新政府以刑事訴訟威脅巴里克公司,聲稱該公司在巴新的合資企業,計劃向澳大利亞非法出口13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8893.95萬元)的金銀。BNL已駁斥上述指控。
同時,巴新政府還要求巴里克公司和紫金礦業繳納2006年-2015年稅務審計產生的1.91億美元(約合人民幣元13.07億元)的欠稅。
2020年8月下旬,巴新總理馬拉佩公開表示,巴新政府希望重新開放波格拉金礦,并由政府來運營該礦。9月1日,巴新政府報告稱,計劃把波格拉金礦20年的采礦權租約授予巴新的國有企業哈密礦業控股公司(Kumul Minerals Holdings,下稱哈密礦業公司)。BNL對這一舉措提出質疑,并指出巴新政府以這種不透明和倉促的方式頒發特別采礦許可證,開創了國家剝奪了土地所有者權利的先例,這是非法和無效的。
2020年10月,馬拉佩放棄收歸國有的說法,轉向利益分配的談判。他表示,"我們已經原則上同意,巴新政府將在新的安排下獲得主要股權,BNL將保留經營權,雙方公平分享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