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積極宣傳我省投資環境、投資政策、產業導向以及我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成就,提高江蘇在海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二、建立和發展與駐在國(地區)政府部門、商會、行業協會、企業團體等經濟機構的良好關系,形成穩定的經貿促進工作渠道和網絡。
三、廣泛搜集和整理各類經貿信息,及時向省內提供駐在國(地區)的經貿政策、客商投資、貿易意向及項目情況,促進我省與駐在國(地區)間的經貿合作。
四、根據我省經濟發展總的目標和要求,積極推介我省吸引外資的重點行業和項目,引導、協助境外企業和潛在投資者來江蘇投資興業。
五、為我省有“走出去”意向企業,提供有力的服務和支持,協助企業溝通、協調與當地相關部門的關系,并協助做好境外信息收集、整理、篩選工作,引導他們選好市場和項目。
六、做好國際貿易促進工作。協助我省企業解決經貿糾紛,開拓展會資源,參加各類國際經貿博覽會。
七、做好國際服務貿易的促進工作。宣傳推介我省服務外包重點企業、促進政策、產業和人力資源優勢,促進和加強我省與世界主要發包國家(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八、加強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促進我省企業提高對外工程承包、勞務合作水平和國際化經營能力。
九、組織、安排境外經貿代表團到我省進行經貿業務的實地考察與洽談活動,為我省在境內外舉辦的重大經貿活動提供協助和服務。
十、促進和加強與友好省州(地區)的經貿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務實的經貿合作加深并促進友城關系的發展。
十一、及時完成廳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